2019年6月18日 星期二

救救這些野生動物 為全台遭不當飼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請命

2019.06.18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18)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全台不當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調查證據,控訴政府長年漠視無數不當飼養野生動物案件、中央及縣市政府查核淪於形式,導致野生動物遭虐;更未能清楚掌握全台被人工圈養的各類保育類野生動物數量,漠視恐衍生出的非法交易保育類野生動物問題。出席記者會的立法委員林淑芬、陳曼麗要求農委會林務局及畜牧處動保科,應即刻全面清查全台被人工圈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數量及飼養狀況,對於長期被不當圈養已構成騷擾、虐待的動物,應立即介入救援,尋找適當處所安置。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指出:台灣在民國78年公告施行《野生動物保育法》前,曾是走私、販售、飼養各式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的天堂。法律公布後因政府執法效能低落,還為此遭美國於民國83年啟動「培利貿易制裁案」,要求政府正視野生動物走私、非法貿易問題,促使林務局於民國831027日修正野保法,其中第31條規定:所有在野保法修正公布施行前,已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的飼主,必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列管並接受查核。第34條亦規定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應提供其符合物種習性的飼養環境。
民國99年,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展開首次調查,追蹤政府是否確實執行法令,以保障所有被人工圈養保育類野生動物的處境。揭發中央及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根本沒有明確掌握全台被人工圈養的各類保育類野生動物數量,導致各種非法繁殖買賣、不當飼養野生動物的弊端叢生,甚至進入野味市場,更無法確保被人為飼養的野生動物有獲得妥善的照顧與對待。當年主管機關林務局信誓旦旦承諾,將協同各縣市主管單位進行有效管理。九年後動保組織再度展開調查,發現所有弊端仍在,痛心政府失職漠視。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由於全台被人工圈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物種繁多,兩組織優先針對食肉目、靈長目展開各縣市電話與現場調查。調查發現,全台至少有22隻食肉、靈長目保育類野生動物,多數被養在極度惡劣的飼養環境中,亟待被救援。例如位於雲林的馬來熊;台南的老虎、獅子、亞洲黑熊、數隻靈長類;屏東長臂猿等,許多野生動物被飼養於私人民宅中,終身被關在完全不符合自然天性的狹小、單調鐵籠裡,有些動物甚至無法曬到太陽,長年不當飼養,導致動物身心嚴重失衡影響健康(見表一)
兩組織提出中央、地方主管機關行政管理的四大缺失:
一、中央林務局與各縣市政府未能精準掌握全台「人工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物種數量和現況
就兩組織優先調查的食肉目、靈長目發現:林務局與地方縣市政府提供的物種及數量並不一致,且林務局表示:中央統計數字皆來自地方政府。食肉目各縣市回報總數為78隻,林務局的紀錄為103隻,相差25隻。靈長目各縣市回報總數為281隻,林務局則為328隻,相差47 。顯示林務局與各縣市政府業務職掌單位,根本沒有有效掌握全國人工飼養保育類動物的數量與去向,更遑論有效稽核。 (見表二)

二、不管是違法私自繁殖的動物,或是未在法律規定期限內辦理飼養登記的動物,不論動物來源是否合法,只要持有就給予就地合法登記。漠視「假贈與轉讓」衍生的非法繁殖、交易。
野保法31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飼養或繁殖之野生動物,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此為人工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落日條款。為的就是終止野生動物被不當圈養的苦難,因為這些動物無法回到野外棲地,繁殖根本不等於復育。
但以台南黃姓業者為例,其93年私自繁殖一隻小老虎,主管機關僅處以4萬元罰鍰就讓業者可以就地合法擁有。此外這家業者還惡意進行「異種繁殖」,讓場內的老虎與獅子交配,繁殖出基因缺陷的「彪」,令動物痛苦終身。
另一隻被私人飼養於雲林的馬來熊,於民國93年經民眾檢舉,中央一查發現竟是沒有登記的個體,不僅沒有沒入,還讓飼主補登記後,從非法變成合法飼養(附件一)
從民國83年修法要求人工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應辦理飼養登記至今已超過25年,政府電子化作業也推動許久,各類電子裝置技術日新月異,林務局和地方政府對於人工飼養保育類動物的管理還是如此落漆。政府無法掌握全台到底還有多少不當或違法飼養、繁殖的「黑數」,也就無法確保是否有私自繁殖交易,以及確保每隻動物都受到妥善照顧!

三、  林務局未善盡督導之責,建立人工飼養保育類動物的稽查制度,包含稽查次數、稽查項目、各類動物福利標準、後續追蹤改善等。導致稽查流於形式,無法發揮保障動物福利功能。
根據兩會調查,全台22個縣市中,有17個縣市有食肉目、靈長目的保育類動物登記,但不是每隻動物、每年都會被查核,且由私人飼養的保育類動物能被稽查到的頻率更低。此外,各縣市查核人員也未具備野生動物飼養照護與動物福利規範知能。多數縣市有到現場查核,也有縣市僅透過電話訪談,但就查核內容而言,各縣市竟沒有一致的查核標準與程序(SOP),充分顯示查核、輔導改善嚴重流於形式。(表三、四)
以一頭位於雲林縣,圈養環境及動物福利狀況都極為惡劣,亟待救援的馬來熊查核為例,104年及108年縣府人員查核均找了野保專家參與,104年專家提出改善建議包括:1.環境豐富化:放入可磨指甲的物品或木頭。2.加大活動空間。3.指甲過長會造成穿入性傷害。4.指甲需定期修剪。但到了108年,其飼養環境完全沒改善,馬來熊因為缺乏活動空間及可供自然磨爪的設施,導致指甲嚴重插入指肉,影響其行動力與動物福利。顯見查核後所有改善要求都未被追蹤落實,主管機關也未開罰或是沒入動物。(附件一)

四、  中央及地方失職,放任保育類野生動物受虐

2010年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曾檢舉嘉義縣兩隻嚴重遭不當飼養、受虐的馬來熊與台灣黑熊,主管機關才介入救援沒入。2015年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同樣接獲民眾檢舉指出:台中市一隻私人飼養的馬來熊,被關在破舊狹小的鐵籠,每日僅餵食廚餘,台中市政府每年前往查核動物飼養情況均未要求改善,動保團體介入處理後,動物才獲得救援安置,並依野保法向飼主開罰6萬。

根據兩組織調查,多年來,類似野生動物遭不當飼養的悲歌不斷。記者會上公布的調查影片可看到--屏東縣二隻長臂猿,31年來被關在鐵皮屋內的鐵籠飼養,高度樹棲的靈長類,需攀爬樹木擺盪的雙手,終日只能如囚犯般攀抓欄杆。欄舍內連一支草也沒有,野生動物專家判斷,因其長期被養在鐵皮屋內,缺乏充足的陽光照射與活動空間,可能導致其體態明顯過瘦。

而之前曾遭動社舉發非法繁殖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台南市世界蛇王教育農場,其場內飼養各式野生動物的狀況特別惡劣,馬來熊、亞洲黑熊、非洲獅等,長期被囚禁圈養在單調、無任何豐富化設施的狹小籠內,每隻動物都有嚴重的刻板行為,一輩子只能在籠裡來回踱步,動物身心嚴重崩潰。

場內的靈長目,因圈養籠舍高度不夠,長臂猿等日日僅能坐在籠內,連捉著欄杆擺盪都沒辦法。一隻阿拉伯狒狒被飼養至少12年期間,都被關在單調的鐵籠中,屁股異常紅腫疑似病變,經詢問野生動物獸醫,獸醫判斷有兩個可能,一是會陰疝氣,一是腫瘤;上述兩個病灶可能導致動物消瘦,且觀察這隻狒狒長期拱著背,判斷可能無法好好坐著,極度不舒服。

所有身心失衡的野生動物,都未能及時獲得醫療照顧,只能任憑動物痛苦的自生自滅。而台南市政府107年才完成查核,但動物身心狀況及飼養環境還是毫無改變。

救救這些野生動物  立委、動保組織要求政府即刻救援沒入

   
出席記者會的立法委員陳曼麗表示,影片中的馬來熊、亞洲黑熊、非洲獅、孟加拉虎、黑面白猴、白頰長臂猿、紅毛猩猩、長臂猿,長期被關在狹小、單調的環境,以致出現不斷來回踱步的刻板行為,或長時間靜止不動,動物福利惡劣顯而易見;此外應在森林中自由擺盪移動的靈長類,卻被關在低矮的籠舍,甚至長期無法有自然光照,導致體態過瘦;而馬來熊長期指甲嚴重過長彎曲、倒鉤腳掌導致無法正常走路等案例,均已涉及虐待,但這些動物都被飼養超過1020年以上,至今無法改善,中央林務局、地方各縣市政府長期放任不管,難辭其咎。

立法委員林淑芬表示,這些惡劣的狀況絕非無法可管,根據【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場所及設備,依動物種類及習性,予以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易遭騷擾之環境。」違反者可依野保法第49條處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上述涉及虐待動物的案例,已違反野保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罰則為第42條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其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根據第49及第42條罰則,主管機關還可以依據野保法第52條第12項沒入動物。但中央、地方主管機關長期怠忽職守。

兩組織呼籲,本次調查彙整被飼養在私人及私人機構內的保育類食肉目、靈長目動物至少22隻,許多動物狀況極差,急待救援。林務局與地方主管機關應優先依法沒入動物福利極度惡劣的動物。政府應提升國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的收容能力與經費,包含獸醫及專業照護人力,政府也應視動物情況,洽詢國外 (尤其原生地) 適當的安置機構收容,動保團體願意協助。

兩組織要求林務局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全面普查,確實掌握全台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數量及現況,訂定照養的動物福利規範,要求飼主改善,同時落實嚴格稽核。

立即連署聲援救救野生動物

(圖:公關提供)
孟加拉虎
馬來熊
長臂猿
黑面白猴
紅毛猩猩
老虎
馬來熊指甲
獅子
白頰長臂猿
阿拉伯狒狒

0 意見:

張貼留言

<< >>